2017年6月7日 星期三

中庸講記之四(下)


◎ 黃錫堃總領導點傳師主講

《中庸》第三章:
子曰:「中庸其至矣乎!民鮮能久矣!」

讀懂經句


❶至:則無可加損,至當恰好之意。  無過則一毫不可損。無不及則一毫不可加。我心如秤,凡可加損者,皆未至也。

❷民:人也。

❸鮮:讀上聲,謂之少。中庸之道,不特小人反之,民亦鮮能知也。   

至為最高的,但並不是入於虛空之無,若是曲高和寡,則不實用;「至」為恰恰好之意,即中庸之道。「則無可加損」,多一點點也不行,減一點點也不行。「無過則一毫不可損。無不及則一毫不可加」,就如同天平一般,差一毫釐也不行,要剛剛好在正中央,多一點點或少一點點就不平衡了。我們要保持平常心,平即是常,道理即在於此。

「特」,並不是特別的意思,「不特」是不但的意思,這是文言文的用法。小人不是不懂中庸,而是知而不行,此即反中庸。「民亦鮮能知也」,指不懂中庸的人,例如新道親有些人對道了解,有些人對道不明瞭,但這都沒有關係,他在道場如同一張白紙,若有善根、有信心,都照著道場上所說的去做,還可能修得比我們更好。

袁前人常常說:「你們很福氣!」我們會回答:「是怎樣的福氣?對啊,我們很有福氣,能得到大道。」袁前人說:「不只是這個原因而已,你們為什麼會持續在道場上,你們知道嗎?你們很慶幸第一次就走這條路,沒有信別的;如果曾經信別的宗教,要再進入道場,往往就沒有那麼簡單了。因為人都是先入為主,所以你們很有福氣,一有信仰就走這條路,很單純,沒有經過什麼理欲交戰。」

依經演繹


1.觀其「鮮能久矣」之言,則知中庸之德,久失其效,由於氣稟有偏而不知察。卻是鮮能之民,或過或不及而已,未至與中庸相反,猶可以抑其過,引其不及,以至於善也。


看到「鮮能久矣」這句道理,就知道中庸之德久失其效;在表文呈奏中,有載「道統已墜三千餘年矣」,表示道已經失去很久了。「由於氣稟有偏而不知察」,因為每個人氣稟不同,生生世世,因其落在後天,每個人出生的環境、地點都有關係;「不察」即不知的意思。「卻是鮮能之民,或過或不及而已,未至與中庸相反」,這裡是說不能行中庸的這些人,有的過頭,有的不及,但這也不要緊,因為他們以前也不知道中庸心法為何,所以並無與中庸相反的見解與理論。「猶可以抑其過,引其不及」,若是過頭了,可以加以調節之,也就是「修」的意思,太多就退一步,太少就進一步,這都可以調節的,調節到適中,使其無過與無不及。



《中庸》第四章:
子曰:「道之不行也,我知之矣。知者過之,愚者不及也。道之不明也,我知之矣。賢者過之,不肖者不及也。」

讀懂經句


❶知:去聲,讀智。氣稟略清,測度高遠,索隱而求深,往往知人之所不必知,則以道為不足行。

❷愚:氣稟略昏,知見卑淺,盲然而無識,往往不能知人之所當知,又不求其所以行。

❸賢:氣稟略純,好為詭異,行怪而特奇,往往行人之所不必行,則以道為不足知。

❹不肖:氣稟略頑,行為怯懦,昏然而無能,往往不能行人之所當行,又不求其所以知。

較有智慧的人氣稟較清,看法較深遠,不像一般人一樣,但這樣的人可能會追求頑空又隱密,覺得平常的道理隨便講講就知道了,沒什麼了不起的,所以認為應該要講深奧的道理,讓人可以多想想才對,此等人即過之。如《古文觀止》中有些字,都是學問家所寫的,專找一些歷史典故,讓人找不到出處,一般人是看不懂的。又如《莊子》的道理,這在當時也是不得已的作法;《莊子》的道理其實並不深奧,但是其寓言妙意很深,文字更深,有時在字典或是一般的辭海中都找不到,甚至要去找《康熙字典》,即使找到也未必能瞭解其文字的意思,還要詢問解釋文學的專業人士,才知道其字意。

又比如研究道理,道理才是比較重要的,但有些人則喜歡鑽研「數」,這些數的道理我們不一定要去研究。我們要研究實用的道理、救世的道理,引用古早聖賢的道理來度人,令人心服口服而能感動,這才是我們要去研究的方向。但較有智慧的人容易著重在理上的鑽研,體驗較不足,所以往往不覺得行道的奧妙,所以他無法去行,也無法去傳。

愚者與知者相反,愚者是「氣稟略昏,知見卑淺,盲然而無識」,不論怎麼跟他說,他都聽不明白、聽不懂;平常人應該知道的道理,比如五常之德、倫常之道,這是很淺白的做人的道理,但是當要告訴他時,他也聽不懂,對於人應當要行的道,是對還是不對,他都一無所知。

賢者氣稟略純,污染較少,但卻用錯方向,「好為詭異,行怪而特奇」,比如明明不需要如此做,他卻偏偏要如此做,也不想知道「道」是什麼。
  
不肖是不賢,並不是指壞人,而是指不賢能之人;因為他很頑固,行為軟弱而無能,對於做人的道理並不照著去實行,因為他覺得這些都沒有用,與他的生活無關。

依經演繹


1. 知行相因,以見致知力行之功,不可偏廢也。蓋人必知之真,而後行之至。   


知行要合一,知要行,行也要知,這不可偏廢。真知要真見,而後行之至。


《中庸》第四章:
「人莫不飲食也,鮮能知味也!」

依經演繹


1.日用倫常譬之飲食之物。體之而不離。當然道理譬之飲食之味。察之無不知。


2.此節歎人之不察於道,是以不知。此所以有過不及之弊,而道因之不明不行也。


「日用倫常譬之飲食之物。體之而不離」,每個人在日常生活中都要飲食,但都沒去體會其味道。倫常之道與吃飯一樣,一為精神糧食,一為肉體糧食;二者為體之不能離也。肉體沒吃,肚子會餓,精神沒吃也會餓;精神是怎麼餓法?一個人無智時,是做人的悲劇;我們較沒經過此階段,也較無法體會到。

「道理譬之飲食之味。察之無不知」,我們三餐有吃,卻沒有了解其味道;修道也一樣,經過幾十年的時間,日出日落,我們都在道場上,其中的道味我們有去體會嗎?古早修辦道的前輩們,他們為何能犧牲奉獻、苦口婆心、櫛風沐雨,以這樣的精神投入道場?因為他們知道道味,他們知道世間事是今日不做,明日後悔,所以他們有注重,心有在這裡。

然而我們不知道的人就是食不知味、心不在焉,有在做,有在行,但是心不知放在哪裡,沒有重視道的殊勝;所以我們現在要培養的就是道味,道味就是道氣,能把道氣帶動起來,道場必然會有新的氣象。今天大家往往只重辦事,不知辦道,沒有全心投入;但是我們要知道,其實辦事中就是在辦道,辦道中就是在辦事,二者是不能分開的。如果常常抱怨,怎麼都叫我去出公差,只叫我做事,也沒有教我怎麼修道,這就是沒有搞清楚方向。其實辦事中就是在修道,修道中就是在辦事,二者相輔相成,成果則是同時完成的,完成辦事的同時,也完成了辦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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