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2月24日 星期一

中庸講記之十八(下)


◎ 黃錫堃總領導點傳師主講


(接上期)

《中庸》第二十章之一(三):
故為政在人;取人以身,修身以道,修道以仁。


讀懂經句


為政在人:人者專指賢臣也。

「為政在人」,人最重要,道場要興旺,道親是最重要的;道親又必須靠幹部所有的人來帶動,讓他們感受道的尊貴、感受道場的溫暖,這是一般社會所沒有的,只有道場才有的。一定要讓道親感受到道場的溫暖,他們才會與我們親近,才會投入我們的陣容,所以人最重要。人是指誰?就是我們這些幹部(賢臣),若無這些幹部,道是無法辦得起來。

取人以身:身者專指君身也。取人者,人君擇使賢臣,賢臣亦擇事明君。故取人之則,在於得人。

「取人以身」,身是指帶動道務的人,包括點傳師、講師,等於君王、皇帝一樣。

「取人者」是指用人,即要得到這些人。「人君擇使賢臣,賢臣亦擇事明君」,為人君者,要選擇有道者為賢臣,而賢臣也會選擇好的皇帝來扶助,這是對待的。一個人怎樣才值得人家扶助他,這一定是要付出!所以一般要道親付出一倍的力量,身為點傳師、講師,至少要多付出二、三倍以上;點傳師、講師是一個人要應對眾人,須面面俱到,付出的代價當然相對要較高。我們要了解這個道理,否則他們怎會選擇我們?怎會要跟著我們修道?只要我們內心有對人的誠與敬,一定能致使他們感動;人與人相處是互相尊重,包括所有的人都是我們尊重的對象。

「故取人之則,在於得人」,我們要找人與我們一起打拚的準則,最主要是要能得其心,如果只得其表面是沒作用的;就像談道場倫理,若只因為對方的輩分比我們高,我們要加以尊重,這是比較表面的;所謂尊重是要從內心做起、由內心顯露出來,將對方當成我們的風範、學習的標竿,這樣對我們修辦道及修養才有幫助,得其心才是真正得人。要如何能得其心?方法很多,因時、因地、因人,都不一樣。

道:道者指達道也。

仁:愛之理,心之德。

「修身以道,修道以仁」,「道」是指達道;「仁」,在四書記載有關仁的有很多。據專家統計,解釋仁的意義有一百五十萬字以上。四書裡有很多關於仁的解釋,人就是不能離開仁。孔子說:「仁者人也。」《中庸》仁就是兩個人,看似簡單的一句話,要去解釋這範圍太廣了!後學就根據古早對仁的解釋來談:「仁者,愛之理,心之德。」在《綱常倫理從德合編》中解釋,仁就是人的元性,也就是人的心德;而佛家則說:「一性圓明,十方平等。」後學感受與其以佛家的解釋,還不如以《綱常倫理從德合編》的解釋來得較確實,也就是良心、天理,所謂「天理對良心」,也就是原來的心、先天的、天理;比如孟子說:「惻隱之心,仁之端也。」《孟子‧公孫丑上》這都是原來有的,就是原來的性。「愛之理」,就是愛心,慈悲。以前老前輩們解釋「仁」,就說良心、天理,這樣就對了!現在回憶起來,解釋的還真是很貼切。

「故為政在人」,推動道務不能只靠老前人一人,而是要所有後學同心同德,道務才能推動;後學就是「人」,為政就是要靠後學們的打拚投入。

「取人以身」,要得到所有的人才、後學,就要靠上面的人以身作則。

「修身以道」,上面的人,倫常之道(五倫)一定要做到。

「修道以仁」,要有天理,就是愛之理,心之德。如此自然而然,就能將五倫修得很圓滿。

第三節 言身為取人之準則,立政之根本。人君之取人,必以其身,以身作則而標竿立,則賢人樂附而為之輔佐,如此君明臣賢,政無不舉矣。


「言身為取人之準則,立政之根本」,身是指君身、皇上、諸侯,也就是帶動道務的人;要得到這些人的準則,是最要緊的立政,亦即是推動道務最大的根本,因為人是所有道務最大的根本。所以老前人常說道親是我們的衣食父母,原因即在此。

「人君之取人,必以其身,以身作則而標竿立」,身為領導者、帶動者,最主要是以身作則,以自身作好標竿,做好倫常之道。

「則賢人樂附而為之輔佐,如此君明臣賢,政無不舉矣」,如此道親自然會很歡喜與我們在一起,因為他們感受到與我們在一起能學習到很多,無論做人道理、修辦道等等,可以學習到很多;這樣就是君明臣賢,國政自然能推動。「舉」,即推行之意。

《中庸》第二十章之一(四):
仁者人也,親親為大;義者宜也,尊賢為大;親親之殺,尊賢之等,禮所生也。


所以孔子對魯哀公說,修道以仁,仁者人也,愛之理,心之德,就是做人的道理。要做到倫常之道,該從哪裡做起?先從五倫談起,五倫是由夫婦有別開始,有夫婦才有父子,有父子才有兄弟,有兄弟才有君臣,有君臣才有朋友。所以儒家講倫理,倫理要從家庭做起,所謂「修身、齊家、治國、平天下」,這道理就是這樣來的。

讀懂經句


親親:事父母也。

狹義的解釋為事父母,但廣義上,上面的阿公、阿嬤、曾祖父……,以及旁系還有很多長輩等;一個大家庭要如何來親,是要有所分別的。

宜:宜者,分別事理,各得其宜也。

宜即合理、適合,做的是否正確,是否過與不及,萬事萬物都要找一個平衡點,要合乎中庸之道。

尊賢:尊賢者,大臣如三公六卿為朝廷之股肱也,必敬之以禮而不敢慢焉。

在《中庸》第十九章有提到尊賢即序爵也。三公六卿是周朝的官名,三公:太師、太傅、太保。六卿:冢宰(宰相、天官)(冢和塚同音)、司徒(管理教育、地官)、宗伯(管禮教、春官)、司馬(管兵權、夏官)、司寇(管司法、秋官)、司空(管工程、冬官)。孔子時代有大司寇。

股,大腿;肱,手臂。這些大臣如同皇帝的四體一樣,所以皇帝怎能對大臣無禮?戲劇中,常常皇帝對大臣說斬就斬,往往是比較誇張的演法,事實上還是要考慮很多,仍要經過法律的程序再判罪,除了在前線,才會有先斬後奏的情況。而公司的主管對下屬也是一樣,不能有怠慢的心。我們關懷道親也要即時行動,敬之以禮,以後道親才會努力做事,這是我們個人的職責。前面談到,作為帶動者,要出到三倍的力量,上天是寸功不昧的。

殺:殺者遞降減消之謂也。

所謂親疏遠近,就是要有分別,像墨子主張兼愛,大家能做得到嗎?儒家說:「行有餘力」《論語‧學而》,先做好重要的事、先照顧好父母,有餘力再做其它的事。親疏遠近就像事有輕重緩急,須有分別。

等:等者類也,級也,各有等級不齊也。

等級,並非有所輕視分別。倫理就是天理,每個角色,每個人都會輪流演到;如同做子女的,以後也會為人父母、為人祖父母,世間的事是一大循環。

禮所生也:然不曰禮,此等節文,皆天理之自然昭著於日用,不待人為安排,故謂所生也。

「然不曰禮,此等節文」,皆天理節文;朱熹言:「道之顯者謂之文。」道在哪裡顯露出來?倫理是道的顯露。

「皆天理之自然昭著於日用」,這是天理,什麼時候就行什麼樣的禮數,這就是天理昭著於日用,日常生活中就有天理的展現。

「不待人為安排,故謂所生也」,每個人的位,不是人為排的,如比阿公就是阿公的位,爸爸媽媽就是爸爸媽媽的位,老前人就是老前人的位,袁前人就是袁前人的位,並不是誰去排的,時候到了,自然就調整好。

所以老前人以前就曾對點傳師們說:「自己的位子,自己不知道嗎?」就照著倫理,該坐哪個位子就坐哪個位子。這就是禮所生也,是根據天理、倫常之道而來的。

第四節 此承仁字,而釋其義也。義即從仁中出,由仁而行之得宜,曰義。禮即從仁義中出,由仁義而行之有節,曰禮。由是而知,仁之制裁則為義,仁義之中節則為禮,以一仁之中而推為義禮,此其理之自然者也。


「此承仁字,而釋其義也。義即從仁中出,由仁而行之得宜,曰義」,此節是以仁來解釋裡面有義,因為元性解釋元情,義是從仁中出來的,仁是否行之得宜;愛之理那麼廣泛,要孰先孰後,都是要用義來調節。

「禮即從仁義中出,由仁義而行之有節,曰禮」,禮也是由仁義中出來的,由仁義而行之有節,曰禮;節是調節之意。

「由是而知,仁之制裁則為義」,「制裁」,是調節、節制的意思;這並不是用義來制裁仁的意思,意思是用義來節制仁的擴張,什麼時候用什麼樣的仁,都要有義的調節,制裁就是要有節制的作用。「仁義之中節則為禮,以一仁之中而推為義禮,此其理之自然者也」,仁義之中的節文就是禮,所以到最後還是要說一,一是從仁中出來的,這都是自然的理。

《中庸》第二十章之一(五):
故君子不可以不修身;思修身,不可以不事親;思事親,不可以不知人;思知人,不可以不知天。


讀懂經句


事親:即親親之仁,指事父母而言。

知人:即知尊賢之義,能分別等級,了悟人性之理。

知天:天者天理也。了悟親親之殺,尊賢之等,皆天秩天序自然之理,而非人為之也。

第五節 承上二節君子斷斷乎不可不修身,以端其基礎。而仁以親親為大,不事親則無以盡仁以修道。欲盡親親之仁,必由尊賢之義,若不知人,則於眾人之中,不能知賢,於眾賢之中,不能別等,於義未晰,何能事親。是以親親之仁,尊賢之義,等殺之禮,而非人為之也。故思知人,以為事親之助,斷斷乎不可不洞悉萬殊歸一本之理,而知夫天理自然之則也。


「承上二節君子斷斷乎不可不修身,以端其基礎」,斷斷乎是很堅決的意思;君子很堅決的是絕不可以不修身,修身是做人的基礎。

「而仁以親親為大,不事親則無以盡仁以修道」,仁是要從事親做起,事親為大,這是最要緊的;若不能事親則無以盡仁,無法將愛心發揮得淋漓盡致,如此就無法用仁來修道。

「欲盡親親之仁,必由尊賢之義,若不知人,則於眾人之中,不能知賢,於眾賢之中,不能別等」,要親親,所以要節制,用尊賢來看事親;尊賢就是知人,若不知人,則於眾人之中,就不知誰是賢人,又誰是不賢者;而在眾賢之中,也要知道尊賢的先後秩序,什麼時候用什麼禮數,這是有道理的。

「於義未晰,何能事親。是以親親之仁,尊賢之義,等殺之禮,而非人為之也」,「晰」,在漢音中有兩個音;明晰、清晰;意思是若不能明白義,何能事親。親親的仁、尊賢的義、分別等的禮,這都不是人為可造作的。

「故思知人,以為事親之助,斷斷乎不可不洞悉萬殊歸一本之理,而知夫天理自然之則也」,事親之後,才能知道如何尊賢,才能知人。這是天理使然,要堅決地知道「萬殊歸一本」,一切都是有個源頭的;一就是誠,一也是一貫,一理貫通萬殊;所以知道萬殊歸一本之理,也就能知道天理是基本的、自然的準則。

仁、義、禮都不是人為訂定的,而是由先天來的,即五常俱備。後學常說,這是上天賦予我們的本性,如同嫁女兒有陪嫁嫁妝,賦予本性去投胎;換軀殼,還陪嫁妝,賦予人仁義禮智可使用,只是我們自己忘本了,相當可惜!

這一章「哀公問政」相當完整,後學會分為幾大段來解說,其中道理可以作為我們做人及修辦道的準則,所以老前人說這就是「修道方策」,如果能將這章好好地研究,對我們會有莫大助益。

(全文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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