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有一位同鄉,因為宗教信仰的關係,不隨便在外面用餐,因為怕吃到不符自己信仰的飲食。平常都是買了活物,回家先念一遍經為之超生,自己也不殺,再把牲畜帶到市場給攤販宰殺,才又帶回家煮食。
這位同鄉聊天時說了他的做法與觀點,相信這樣被宰殺的牲畜可以超生。我開玩笑地跟他說:「既然這麼好的話,若將您的脖子也砍一刀,讓您也超生,要不要呢?」
同鄉回說:「話不投機半句多。」從此也不再聊起這個話題了。
殺生欠了業債,如何還得清呢?將心比心,自己不想要的待遇,又何忍加諸在其他生命的身上?因此對於葷食還是少碰為宜啊!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